• 005252362/2020-0075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提案
  • 2020-11-11
  • 2020-11-11
关于尽快启动“禁塑令”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120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郝宏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禁塑令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依据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豫发改环资〔2020〕419号)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前,郑州、洛阳等4个试点市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体系,城市建成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意见的通知要求,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遏制“白色污染”。

二、塑料废弃物的“潜在危害”

塑料废弃物进入自然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废旧塑料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第二,抛弃在陆地或水中的废旧塑料,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第三,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其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且长时间难以降解。

三、生态环境部门下一步工作

1.强化源头管控

在全市范围内,严格塑料制品环评审批。在全市范围内对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的项目环评报告不予审批。医疗废物作为原料的塑料制品项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项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项目的环评报告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截断白色污染增量。

2.支持培育替代产业

支持可降解替代材料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国家级生物基可降解材料、替代产品相关产业、生产企业落户郑州,对于关联项目,主动服务、上门支持、微笑帮扶,从环评审批角度支持培育替代产业项目落地。增加替代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

3.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品分类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督促写字楼、车站、商场、居民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协调引导对白色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支持鼓励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推动其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加大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能力建设,削减白色污染存量。

4.加强舆论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白色污染治理 保护美好家园”宣传活动,从自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单位做起,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活动,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常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制品。加强舆论宣传力度,构建全市清洁郑州、环保郑州、绿色郑州的生态理念。

    5.严格执法监督。

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对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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