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1-00167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协提案
  • 2021-07-05
  • 2021-07-05
关于打造有利于人才集聚、创新创业发展环境的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327号提案的答复

石淑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有利于人才集聚、创新创业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在2015年“1125聚才计划”、2017年“智汇郑州”人才工作基础上,于2020年9月研究制定“郑州人才计划”,并配套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等9个配套文件,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按照海内外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和名师名医名家5个层次,分别对应不同政策事项,精准支持发展所需人才。

您提出的加大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正是此次政策优化升级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高层次人才认定方面。优化出台《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办﹝2021﹞4号),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改变传统单一、“一把尺子量到底”的人才评价方式,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新增社会化评价、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和企业自主认定等3种认定方式:一是引入企业质量效益、薪酬等市场化评价要素,对纳税1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中新引进的技术研发骨干,可依据薪酬层次认定为相应高层次人才。二是紧紧把握当前海外人才回流窗口期,对在海外知名高校、企业中担任较高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专门通道集中评审认定。三是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给予重点企业自主认定权,在我市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中,探索经审核备案后的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

在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方面。由市科技局负责,出台《郑州市创业创新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郑办﹝2021﹞6号),对对引进的高端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

在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方面。优化出台《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郑人社﹝2021﹞2号),对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急需紧缺人才择优认定,2年内给予人才5万—10万元奖励。一是创新性地采取积分评价制,取消了企业申报名额限制,综合能力素质、紧缺指数、标准,统筹郑州市产业发展导向、人才分布情况和申报人才质量,每年择优确定700名左右进行资助。二是放宽了学历、年龄等限制条件。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度1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在企业关键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副高级职称、市厅级以上资格荣誉等业绩的,可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在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出台《郑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对A、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200平米、150平米的免租住房。对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综合运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出台《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实施细则》。一是医疗保健。为人才及直系亲属开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绿色通道,A、B类人才享受相应医疗保健服务,在有条件的医院开通国际医疗保险结算业务。二是子女教育。就读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提供学位保障。A、B类人才子女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C、D类人才子女根据人才意愿予以照顾。人才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分类给予适当照顾。三是出入境便利。健全完善外籍人才签证、居留等出入境便利化措施。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为人才事项申报、享受生活待遇等提供帮办服务。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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