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1-00210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协提案
  • 2021-10-13
  • 2021-10-13
关于完善道路管线设施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0210572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吴永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道路管线设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在城市建设中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完成了包括电力、通信等专项规划,明确了相关管线的规划建设原则,并通过道路管线综合规划等详细规划进行落实。同时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道路管线综合规划,统筹规划布置电力、通信、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等7种市政管线(见下图)。管线单位依据管线综合规划开展设计,管线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并随道路建设同步跟进,在取得规划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新建道路基本杜绝“飞线”问题,市区内部分老旧道路近年来也进行了架空线入地改造,各种市政线缆逐步入地,净化城市空间。


二、目前,我市正在开展道路综合改造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市政管线、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等方面,其中实施架空线入地、多杆(箱)合一,道路空间进一步净化,并对道路内各类市政管线统筹考虑同步改造,避免重复挖沟。规划设计充分借鉴杭州、上海等地经验,制定我市多杆(箱)合一原则和方案,以推荐的新型灯杆为载体,重点在交叉口集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交通监控、公安监控、5G微基站、路名牌等设施。在街道设施带、绿化带内设置综合电力箱、综合弱电箱,因地制宜整合电力、交通信号、交通监控、公安监控、公共通信等箱体,实现资源整合,为交警、公安、运营商等提供设备安装的平台,稳定的电源和通信通道。


三、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道路设施的种类越发增多,部分设施存在取电、取纤困难等问题,为满足设施需求,不得已形成了各种架空线,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后在道路主体设计、施工时,按照道路综合改造设计理念和标准,要求相关管线单位及时跟进,适度超前设计,提前申报设施建设需求,为远期发展预留充分的空间和接口,力争避免重复破路和架空飞线等问题的产生。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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