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1-00105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1-10-19
  • 2021-10-26
关于加强我市长租房建设满足新市民需求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720号提案的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长租房建设满足“新市民需求”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现就您的议案答复如下

尊敬的郭益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长租房建设满足“新市民需求”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现就您的议案答复如下: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郑州市作为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之一、近年来由于人口大量流入,新型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大规模城中村改造以来,我市租房成本不断上升。2017年,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12个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2019年,我市又被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随着我市对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调控、租赁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交付使用安置住房的数量陆续增加,我市租房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

一、我市住房租赁工作总体情况

(一)住房租赁市场总体情况

 2017年7月,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截至目前,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多元化供给体系初步建立,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实力持续增强,住房租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市场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根据2019年住房租赁市场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我市租赁人口达到225.5万,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租赁家庭比例为22.8%,短期暂住人口租赁家庭比例为45.9%,全市存量住房约402万套(3.92亿㎡),租赁住房约67.3万套(4804万㎡)。截至2021年4月,在市房屋租赁平台进行企业主体备案的企业达180家。

(二)试点工作进展总体情况

在住房租赁试点和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试点的共同推动下,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截至目前,我市已筹集租赁房源55902套,已培育持有房源超过1000套(间)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4家,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已于2017年12月上线运行,多部门联合、市县联动的住房租赁管理机制已初步形成,住房租赁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工作全面展开。

二、长租房建设相关情况

(一)全市住房租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郑州市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先后印发了《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暂行办法》、《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租赁商品住房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暂行办法》等5个配套支持性文件、《关于规范房屋租赁企业经营管理的通知》、《郑州市房屋租赁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2个行业管理类文件,以及《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等2个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奖补类文件。2021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居住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住房保障局联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的通知》,联合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长租房政策体系。在前期住房租赁政策体系完善的基础上,5月10日至5月14日组织人员对16个县市区产业园区住房租赁项目进行摸排,进一步查清底数,为制定更加贴合产业发展布局的住房租赁规划奠定基础。

(二)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培育工作初见成效

积极支持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和市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截至目前,市、区共成立国有住房租赁企业19家,积极引进万科泊寓、龙湖冠寓等国内知名租赁企业入驻郑州,大力扶持本地住房租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豫发、康桥、建业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截至目前,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房源在1000套(间)或面积达到3万㎡以上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共14家,全市已纳入备案管理的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180余家,住房租赁供应主体培育初见成效。

(三)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切实增加

为科学有序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根据郑州市实际情况,市政府确定了“以盘活存量为主,以优化增量为辅”的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我市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并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已筹集56283套,其中,政府统建青年人才公寓48392套,出让类国有土地新建租赁住房2937套,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3354套,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1600套。

(四)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情况不断完善

2017年8月,我市印发《郑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文〔2017〕43号),文件规定“对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的承租方,允许其在居住地落户,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住房公积金服务、承租人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保障承租人权利。”政策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市租赁住房家庭子女入学累计达到28.5万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83886人,提取金额56295.77万元万元;其他如在居住地落户、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均按要求落实。2021年1月,市住房保障局联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的通知》,承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后,提取公积金额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30%。

(五)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

按照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安排,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已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上线运行,并与全市政务服务平台、“郑好办”、省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和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完成对接。截至目前,房屋租赁平台已具有房屋租赁信息发布、网上签约、房屋租赁备案受理及监管、信用评价、企业备案、数据交换共享、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分区域公示、住房租赁项目奖补申报等功能。平台建立了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数据库,截至目前,已在平台上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达到180余家,完成8家社会化第三方房屋租赁信息平台与我局平台的对接,平台租赁合同备案27.7万件。

(六)住房租赁管理服务模式探索中前进

一是开展全市房屋数据普查,建立我市全域全量房屋时空数据库,按区域、按商圈定期发布我市住房租赁租金指导价格,为承租人提供详实的信息和快捷高效的服务。二是加大对社会信息平台的监管力度,推进58同城、我爱我家、安居客、贝壳等房屋租赁信息平台与我市房屋租赁监管与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发布、房源核验、租赁备案、公积金提取、住房租赁金融服务等不见面办理。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增加长租房的供给力度

1.加快新建长租房项目进度。(1)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加快“智汇郑州”人才公寓项目建设进度,到2021年,全面完成国有平台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力争所有项目达到拎包入住条件,入住率达到90%以上。(2)国有出让土地配建长租房项目。督促2937套约21.1万平方米利用国有建设用地配建的租赁住房项目尽快完善手续、加快建设进度。(3)集体土地上新建长租房项目。以郑东新区为试点,加快推进3030套约15.3万平方米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完善手续。(4)利用自有土地上新建长租房项目。加快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进度,纳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开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督促1600套约9.6万平方米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项目尽快完善手续、加快建设进度。

2.研究制定商办厂房改建租赁住房办法。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按照“以盘活存量为主,以优化增量为辅”的市场供应原则,在积极做好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自有土地新建租赁住房和盘活安置住房用于租赁住房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商办厂房改建租赁住房办法,进一步拓宽租赁住房供应渠道。督促现有3000余套约15万平方米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完善手续、纳入租赁住房管理。

3.加大存量房盘活力度。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大力贯彻落实“以盘活存量为主、以优化增量为辅”的原则,以各县(市、区)为责任主体,依托国有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市场化住房租赁企业参与,加快安置住房转化为租赁住房步伐,尽快形成有效供应;规范居民闲散房源出租秩序,鼓励其将闲散房屋交由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或市场化住房租赁企业运营,促进社区居民租赁交易从个体化、无秩序、不规范状态,向秩序化、透明化、规范化转变和转型。

(二)探索建立以房产时空数据库为基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模式

结合当前我市“双试点”工作的开展进度,对全市的房屋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摸排,彻底摸清目前我市房屋底数,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国土规划、城建、房管、基层网格管理单元等部门对房屋基本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加强对网络信息平台数据库与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连接,确保网络平台发布的房屋租赁信息准确、可信,完全实现房屋租赁相关手续的不见面办理,为承租人提供详实的信息和快捷高效的服务。

(三)实施住房租赁综合税率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税降费”的工作部署,在实施住房租赁综合税率的同时,借助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契机,推动“一城一策”中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进一步降低租赁双方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住房租赁消费。

(四)做好支持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资金奖补工作

利用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一批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有效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住房租赁信息化管理水平,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重要作用,实现住房租赁市场科学有序发展。

(五)研究制定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

针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市场发展和轻资产运营风险累积的情况,借鉴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措施和机制,认真学习我地市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经验,研究制定我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权益,确保交易安全。目前,《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已经开始征求企业意见。

(六)是不断拓展住房保障面,稳步实现分层分类保障

进一步完善公租房政策,探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结合人才公寓建设情况,谋划发展公有产权住房,逐步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过渡、共有产权住房分流、政策性租赁住房有序覆盖的新市民住房保障体系工作思路,以此妥善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问题。

我市作为国家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推进,虽然各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早日建立,努力奋斗。最后,热诚欢迎您今后对我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予以更多的关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以促进我们更好地工作,使我市房地产业沿着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道路前进。对您的关注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地感谢!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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