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1-00120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1-10-26
  • 2021-10-26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幼儿园政策保障体系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269号提案的答复

王建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幼儿园政策保障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一、我市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我市注册幼儿园1848所,在园幼儿43.87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5%,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81.88%。

二、建议采纳情况

一是新增公办园编制不足问题。2019-2020年,我市将每年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发展任务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在市专班的领导下,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建、转、收”三位一体的公办园建设模式。截至2020年底,全市实际新增公办幼儿园354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13520个,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新增公办园存在编制不足,临聘人员多,运转经费不足等问题。

2019年至今,市教育局一直致力于呼吁、协调解决新增公办机构编制、人员编制等问题。2020年,市教育局依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起草郑州市新增公办幼儿园、移交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提出:“机构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公办幼儿园的机构编制工作。按照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主要用于配备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要充分挖掘现有编制资源潜力,及时调剂补充公办园编制,严禁“有编不补”。编制缺口较大的开发区、区县(市)可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等人员编制方面实施措施,目前该办法已上会研究。

二是公办园收费标准即将合理确定。5月10日侯红市长在调研我市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的指示:由发改委牵头,教育局、财政局配合,以13年文件为基础,按照每月至少800元的标准确定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要确保秋季开学时能够执行。5月12日至5月15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对合肥、长沙、广州三城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了调研初步拟定收费方案。6月2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到二七区调研公办园收费标准。确保今年秋季收费标准调整到位。

三是生均经费及相关奖补。目前,我市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公办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为:市级幼儿园5000元,县独立设置幼儿园3000元,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10000元(含民办),所需资金按幼儿园现行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安排。

2021年,调整分配2021年第一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65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64万元,省级资金940万元。设立郑州市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分解2021年我市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3091万元,重点用于新增投用公办幼儿园和优质普惠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添置设施设备、教师培训和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提高领航幼儿园示范性效用,引领带动新优质幼儿园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学前教育将会更加规范有序、科学健康地发展。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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