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1-00223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1-10-27
  • 2021-10-27
关于启动市、县(市、区)两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977号提案的答复

时文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市、县(市、区)两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是我国学校卫生事业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直接为学生提供健康服务,保障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为教育行政部门宏观决策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显示了其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特殊作用。特别是在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作为郑州市唯一的“地区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承担着研究青少年体质健康、健康教育、常见疾病传染病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学校食品安全等重要任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总编制应不低于学生总人数的万分之三,其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总编制的80%,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总编制的40%。目前我市现有中小学生180多万人,局直属学校现有16万多人,按照万分之三比例,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作为市级学卫生保健机构应有48个编制,目前实际只有编制15个,现有11人,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仅7人,缺编严重。16个区县(市)目前没有区域性的卫生保健机构,不利于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因此,您提出的“进一步充实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的编制数,加强和提升教育系统抵御疫情风险和常态卫生保健能力;尽快完成16县(市)区“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布点设置工作,出台相关的职责、工作开展、考核评价方面的系统文件,初步构建完整的城乡中小学卫生保健政策机制”的建议非常符合当前实际,我们也十分认同。但增设机构、增加编制人员等事项,需要编办、人社、发改委、财政、卫生、教育等多部门协调,难度较大,需要逐步推进。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指导和督促我们的工作。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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