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54/2016-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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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3
  • 2016-08-03
  • 通报
  • 郑州市脱贫攻坚动态〔2016〕27期
2011—2016年全市专项扶贫项目情况通报

2011-2016年全市专项扶贫项目情况通报

为全面了解我市2011—2016年6月期间扶贫专项项目情况,增强专项扶贫项目布局合理性、针对性,市扶贫办对全市专项项目安排分布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现予以全市通报。

一、专项扶贫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

2011—2016年6月底,全市共安排市级专项扶贫项目826个,搬迁24963户,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34042万元。其中: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4963户,投入搬迁资金94049万元;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61个,投入资金18227万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378个,投入资金13560万元;实施科技产业化项目237个,投入资金5705.5万元;互助金小额贷款投放50个村,投入资金2500万元。

二、已实施项目分布情况

全市专项扶贫项目涉及5个县、2个区,44个乡、镇、办事处,目前已有234个村实现项目全覆盖,占全市贫困村总数的94.4%。仅有14个村在此期间未实施专项扶贫项目,分别是:登封市君召乡南洼村、大金店镇桑楼村、唐庄乡冯沟村、东华镇赵沟村、东华镇刘庄、卢店镇栗子沟村;新密市袁庄乡姜沟村、袁庄乡袁庄村、米村镇温庄村、苟堂镇范堂沟;荥阳市刘河镇官顶村、刘河镇反坡村;航空港区三官庙办事处坡董村、三官庙办事处坟西马村。具体项目分布情况如下:

(一)登封市:涉及专项扶贫项目的有10个乡镇,85个贫困村,完成搬迁8707户,实施项目287个,投入扶贫资金33469.4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8707户,投入资金21985.1万元;整村推进项目41个,投入资金480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38个,投入资金3979.8万元;科技产业化项目98个,投入资金2204.5万元;互助金小额贷款投放10个村,投入资金500万元。

(二)新密市:涉及专项扶贫项目的有6个乡镇、49个贫困村,完成搬迁6666户,实施项目131个,投入扶贫资金37292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6666户,投入资金29894万元;整村推进项目37个,投入资金3929万元;基础设施项目56个,投入资金2233万元;科技产业化项目28个,投入资金736万元;互助金小额贷款投放10个村,投入资金500万元。

(三)荥阳市:涉及专项扶贫项目的有8个乡镇、40个贫困村,完成搬迁3693户,实施项目160个,投入扶贫资金24407.2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3693户,投入资金16655万元;整村推进项目29个,投入资金3306万元;基础设施项目77个,投入资金2771.2万元;科技产业化项目44个,投入资金1175万元;互助金小额贷款投放10个村,投入资金500万元。

(四)新郑市:涉及专项扶贫项目的有6个乡镇、31个贫困村,完成搬迁3116户,实施项目130个,投入扶贫资金20423.3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3116户,投入资金14022万元;整村推进项目22个,投入资金261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57个,投入资金2348.82万元;科技产业化项目41个,投入资金942.5万元;互助金小额贷款投放10个村,投入资金500万元。

(五)中牟县:涉及专项扶贫项目的有8个乡镇、27个贫困村,完成搬迁1890户,实施项目97个,投入扶贫资金15262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1890户,投入资金8820万元;整村推进项目31个,投入资金3462万元;基础设施项目37个,投入资金2042.5万元;科技产业化项目22个,投入资金587.5万元;互助金小额贷款投放7个村,投入资金350万元。

(六)上街区:涉及专项扶贫项目的有1个乡镇、2个贫困村,完成搬迁891户,实施项目6个,投入扶贫资金2768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891户,投入资金2673万元;基础设施项目2个,投入资金35万元;科技产业化项目4个,投入资金60万元。

(七)航空港区:涉及专项扶贫项目的有5个乡、办事处,14个贫困村,实施项目15个,投入扶贫资金420万元。其中:整村推进项目1个,投入资金12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1个,投入资金150万元;互助金小额贷款投放3个村,投入资金150万元。

三、存在问题

通过摸底情况来看,我市2011—2016年6月期间专项扶贫项目安排基本合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专项扶贫项目分布不均衡。由于各地对专项扶贫项目重视程度不同以及自然条件的不同,导致项目分布不均衡。五类项目中有些村实施多达14个,而有些村一个未实施。经了解,未实施项目的原因有以下几类:一是乡、村干部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申报扶贫项目。二是2011年以前实施过扶贫专项项目或实施过其它部门项目,村中基础设施较完善,未再申报扶贫项目;三是2011年以前已进行了整体搬迁或大部分贫困户已搬迁至社区,未再申报其它扶贫项目;

(二)存在避重就轻现象。对建设任务小、见效快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申报积极,对需要大量考察、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复杂的到户项目申报不积极。

(三)存在重建轻管现象。由于管理意识差,后续管理资金缺乏等原因造成有些项目建成后管理不善,不能很好的发挥其效益。个别项目因市场原因,成为“历史遗址”,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四、今后对专项扶贫项目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

当前我市处于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各县(市)区应当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的目标任务,加大对专项扶贫项目及资金的规划、管理力度,确保项目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科学布局。各县(市)区要结合脱贫计划编制“回头看”工作,对照各村情况,根据不同需求积极申报专项扶贫项目。对目前为止未实施项目的“空白”村,要深入分析原因,统筹谋划安排,使全市实现专项扶贫项目全覆盖。

(二)精准扶贫。项目安排在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的同时,向产业扶贫倾斜,注重项目带贫脱贫效果;向到户增收项目倾斜,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

(三)加强管理。对已建成的专项扶贫项目各县(市)区要逐级建立台账,制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措施,使其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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