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833/2021-00009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年度报告
  • 2021-03-31
  • 2021-04-01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年度报告》解读

2020年,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支持缴存职工基本购房租房消费需求为中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制定多项政策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制度覆盖面大幅提升,实缴职工人数创历史新高;资产规模大幅扩大,缴存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突破800亿元和700亿元, 现就《年度报告》重点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建制扩面工作成效显著,收益群体不断扩大。《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郑州地区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缴存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6.69%、4.5%、16.93%,建制扩面工作显著,全年新开户单位4567家,新开户职工30.2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4.4%和4.7%。2020年,郑州中心持续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建制开户工作,对欠缴未缴的企业催建催缴和行政执法,增强制度约束力,加大住房公积金网上归集业务的推广,通过线上线下的有力推进,确保了建制扩面的稳步增长。  

(二)非公单位为建缴主力军,职工缴存权益得以维护。《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缴存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占39%,而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灵活就业人员等占61%;当年新开户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前者人数占29.26%,后者人数占70.74%。无论是缴存职工还是新开户职工,非公单位占比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非公单位住房公积金建制呈逐年稳步增长的趋势,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维护。

(三)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控高保低”落到实处, 缴存资金稳步增长。《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郑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17.59亿元,比上年增长16.93%,增速较2019年增加1.13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末,缴存总额2,161.4亿元,同比增长17.22%,缴存余额869.96亿元,同比增长12.65%。 2020年,郑州中心及其行业机构继续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限规定,落实“控高保低”政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趋于公平合理性。从缴存职工收入水平看,2018-2020年,中、低收入职工占全部实缴职工人数分别占比98.57%、98.51%、98.89%。为做好今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郑州中心针对疫情防控实际,对疫情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延期补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共为387家单位企业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企业减负1477.91万元;为174家企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缓缴金额1.36亿元。省直机关中心为911名受疫情影响未正常偿还贷款的缴存职工免除逾期处理。铁路分中心为38家单位缓缴了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租赁提取增长迅速,租购并举显成效。《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住房消费类原因的提取金额占总提取金额的比率为72.21%,其中租赁住房占1.45%。郑州中心在“郑好办”APP“公积金一件事”专区推出9个公积金提取事项、75%的提取业务实现了“零材料、不见面、掌上办、秒到账”,省直机关中心对接 “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平台,支持刷脸认证, 5类提取业务实现了“零材料、秒到账”。线上提取通道大大方便了职工提取手续,由此当年租赁提取金额由上年1690万元增加到31,865万元,增幅达到18倍以上,租赁提取创历史新高,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租购并举的制度优势。

(二)提取额增长幅度加大,使用充分积累减少。《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共有52.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19.92亿元,同比增长25.02%,增速较2019年增加10.34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末,提取总额1,291.45亿元,同比增长20.5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建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类情况和离退休、出国定居等非住房消费类可以提取公积金。2020年,公积金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25%,即缴存的69.25%都用于提取,说明公积金使用比较充分,但同时也反映了积累减少。

(三)继续为中低收入职工改善住房提供支持。《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人数42.8万人,占92.53%,比上年占比增加了0.4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给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在改善居住条件上提供了资金支持。2020年度郑州中心、省直机关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电力分中心新增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的费用业务,提取金额412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需求不减,放贷业务迅速增长。全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呈现迅速增长,公积金贷款保持较高的市场需求,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67万笔194.24亿元,比去年增加1.41万笔96.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39%、98.1%,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399.7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70.85万平方米。年末贷款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的比率)81.52%,比年初增加7.72个百分点。

(二)发挥政策优势,刚需人群得以保障。2020年贷款职工中,40岁(含)以下职工占79.23%;中低收入职工占93.38%;首次贷款职工占93.37%。贷款房屋类型中,144平方米(含)以下贷款笔数占92.27%。以上结构性数据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现预期目标,年轻职工、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首次贷款、中小户型住房的购房刚需得以保障,支持职工“圆梦住房”效果显著,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三)发挥利率优势,降低职工购房成本。2020年,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五年以内2.75%、五年以上3.25%的利率。《年度报告》显示,全年为4.1万户缴存职工家庭提供了217.17亿元的低利率公积金贷款(包括异地贷款0.43万户22.86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19户0.07亿元),与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作比较,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6.74亿元,户均购房成本降低11.4万元。低息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积金运行机制为缴存职工大大降低了购房成本,减少住房消费压力。

四、住房公积金财务

(一)增值收益创历史新高,有力支持廉政住房建设。《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继续保持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益和收益水平。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60,659.15万元,主要为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其中,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积金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积金中心将存款存入受托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全年业务支出142,548.95万,主要为公积金利息支出和手续费支出。其中,公积金利息支出是指公积金中心应支付给职工个人并记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公积金利息,按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手续费为公积金中心支付给受托银行的委托归集和委托贷款手续费。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18,110.2万元,同比增长23.72%。增值收益分配顺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上缴财政的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20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0,898.66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9,100.78万元,进一步增强了公积金贷款风险抵补能力;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378.62万元,为支持我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提供了资金支持,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防控风险有效,资产安全管理。《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末郑州地区贷款逾期率为0.07‰,逾期金额530.3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8,580.78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8%。资金资产风险有效控制,资金资产安全完整。  

五、住房公积金服务

(一)网办掌办刷脸办,提升服务质量。2020年,郑州中心与大数据局建立了信息共享查询平台,打通了9个部门、17类证照信息的数据共享。公积金提取“一件事”在“郑好办”APP试点运行;“豫事办”上线了6个查询、2 个提取、1个预约事项;2020年6月郑州中心“郑州公积金”APP上线发布,可掌上办理离职、退休、偿还公积金贷款三种高频提取业务。全年线上办理提取业务101.55万笔,占总提取业务笔数的83.33%。

(二)积极落实“三送一强”,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面对疫情,郑州中心始终心系群众,积极落实疫情期间“三送一强”活动,采取贷款业务集中办理模式,开辟专用窗口为购房职工集中办理贷款业务,优化了贷款业务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3个工作日。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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