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等工作。
(三)民族一处。负责全市有关民族团结、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
(四)民族二处。负责规范全市清真食品经营管理秩序等工作。
(五)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涉疆服务管理等工作。
(六)宗教处。负责全市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
(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