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加强房屋安全动态管理;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指导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指导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防汛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的修缮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各县 (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