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0-00245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住房
  • 2020-11-03
  • 2020-11-03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计划生育、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计划、综合性文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900

2.法规处。负责组织拟订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研究;负责局系统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委托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916

3.信访处。负责市城乡建设局系统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督办、上报等工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指导所属单位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

联系电话:0371-67188983

4.城市建设编制处(房屋征收管理处)。负责城市建设方面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建议,负责建设系统调研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筹措城市建设资金的收支计划;参与拟订有关引进外资进行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市建设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建立市政工程项目库,牵头组织拟订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承担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协调召开城市建设例会;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371-67188929

5.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负责建筑企业、中介机构等资质审核;负责对县(市)区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指导;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581188、67581192

6.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牵头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治理、劳务市场专项治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相关中介机构及其注册人员的动态监管、服务与指导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相关中介机构业绩核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和外地(境外)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进郑施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建筑业统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会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使用及退还工作;牵头负责建筑行业评优评先工作。负责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市场秩序;负责对装修装饰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体系。

联系电话:0371-67188921

7.工程招投标监管处。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885515

8.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督;负责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安全文明工地评比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现场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监管。

联系电话:0371-67176526

9.勘察设计处。指导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绿色建筑评审相关工作;负责涉及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负责城市建设、城镇建设、公共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信息技术、节能技术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

联系电话:0371-67188925

10.新型城镇化与村镇建设处。统筹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庄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中心镇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年度统计工作;承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915

11.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装配式建筑发展处)。组织拟订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负责建设科研工作;负责城建科技项目的申报、研发、论证和资助工作,指导城建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参与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绿色建筑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及对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研究推进建筑业产业现代化;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核查;负责墙材企业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资料审核等工作;负责装配式建筑推广及发展的政策研究。

联系电话:0371-67188928

12.市政工程建设处。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的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等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移交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依附城市道路的配套建设同步施工工作。统筹实施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建设整治(含大修、拓宽)工作;承担城区内道路横断面设计;统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城区内河渠的建设工作;会同市水利部门组织实施城区内流域性河道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联系电话:0371-67188919

13.城市更新处。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区县(市)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编制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城市更新政策研究;拟订城市更新项目有关政策、技术导则;负责城市更新信息的收集与报送;负责核定城市更新项目,建立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库并定期更新;审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负责指导城市更新片区划定和片区摸底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更新项目的监督、督导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城市体检工作,指导区县(市)有序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930

1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926

15.地下空间建设处。组织拟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市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77895

16.财务审计处。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局属国有企业财务年度决算的报告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承建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财务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配合局承建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审计工作;负责局承建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的地方性债务的动态申报及监管;负责建设行业涉税信息的动态申报及监管。

联系电话:0371-67188911

17.组织宣传处。牵头做好局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管理、选任、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统战工作;负责局系统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指导局系统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910

18.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信息维护,劳资审核;负责组织建设行业职工专业技术、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917

19.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895

20.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959

21.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18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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