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2022年度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郑开示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助力郑州市美好教育,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二、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学校3所,招聘人数90人。各学校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郑开示范高级中学)等三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一)省内外在职名师、骨干教师。
年龄45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或市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
2.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工作经历并带过高中毕业班,且成绩突出。
3.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一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市教育教学专家、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教研室中心教研组成员、省市优秀教师、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报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年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2022年应届公费师范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三)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四、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2年4月1日为准。例如: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一年);
3.应届毕业生需所在高校提供的推荐材料及个人鉴定。
4.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在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7.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1.考虑到疫情等实际情况,报名拟先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9:00至 5月13日17:00。
3. 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在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wlsign.51np.top:81/opt/recruit/recruitExaminee/logi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4.学校对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情况,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到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5.现场报名或资格确认时携带:
(1)个人简历彩色打印纸质版两份。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
(5)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6)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在职教师提供职称证,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获奖材料,出具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教学经历证明。
以上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6.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学校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在职教师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郑州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等网站公示。毕业生报名不受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直接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不再公示名单。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向学校或郑州市教育局进行咨询,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咨询电话分别为招聘公告后及附件表格中的电话。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其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毕业生岗位招聘,参照“郑州市2022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部分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方案进行,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无法到高校现场进行招聘的,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可通过线上招聘或直接到用人学校考试。
2.在职教师岗位招聘,因疫情影响,简化招聘程序,采取面试加教学技能测试(讲课)的方式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讲课形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在当日考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考试当天,因参加考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考试。其考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考场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在职教师的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成绩×60%。
(五)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提前到应聘学校跟岗见习,见习期间学校可适当给予生活补助。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学校拟定签订,协议明确用人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六)体检、考察
1.体检由用人学校负责组织安排,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毕业生毕业后,携带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到市教育局报到,学校进行入职查询无问题后按程序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拟聘在职教师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二)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学校、郑州市教育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新聘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三)按照“郑州人才计划”,对毕业3年内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招聘期间请关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教育信息网和用人学校网站,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7987855 0371—66316328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 0371—6718072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附件: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郑开示范高级中学)等三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