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16-00012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预算,部门预算
  • 2016-03-29
  • 2016-04-01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已经郑州市财政局批复,将现有关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共有6个单位编报部门预算,分别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机关、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

    (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机关:正县级财政全供行政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三是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四是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项目管理、信用体系管理及动态监管工作。五是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六是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八是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九是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十是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一是负责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十二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十三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行政编制115人,其中行政人员109人,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数108人,其中行政人数106人,公勤人员2人。离退41人。在编车辆18台。

    另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在编24人;郑州市房地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在编133人,内借24人,聘用162人,退休7人;以上两个单位,共计350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随局机关一并编报。

    (二)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副县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落实我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计划、招投标、建设及供应等管理工作。事业编制58人,实有71人,离退休7人,车辆9台。

    (三)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正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州大道(原107国道)以东,郑东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房地产资质、规模、预售、抵押、交易、产权、测绘、物业、租赁等业务管理工作。编制数24人,实有人员37人,退休人员2人,车辆1台。

    (四)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正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执法监督保障,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和中介服务、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房屋权属登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业。编制23名,实有23人。无车辆。

    (五)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正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物业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工作。编制18人,实有45人;现有车辆7台。

    (六)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正科级差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房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和管理工作。事业编制25名,实有22名,无离退休人员。无车辆。

    二、收入情况

    局系统全年非税收入101662.08万元,调剂后返还单位支配99021.10万元。

    三、 支出情况

    预算总支出7289.2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5055.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6.96万元, 常年性运转经费1061.19万元, 专项事业发展支出61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机关:预算总支出5034.6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3675.2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6.86万元,常年性运转经费522.6万元,专项事业发展支出470万元。

    (二)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预算总支出805.1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412.9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33万元, 常年性运转经费226.87万元,专项事业发展支出80万元。

    (三)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预算总支出310.2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2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3万元, 常年性运转经费42.12 万元。

    (四)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预算总支出241.7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154.2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1万元, 常年性运转经费63.6 万元。

    (五)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预算总支出794.93万元,其中人员工资507.4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6万元, 常年性运转经费205万元,专项事业发展支出52万元。

    (六)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预算总支出102.5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79.3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8万元, 常年性运转经费15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5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支出122.12万元,2016年 预算支出73.12万元,比上年减少49万元,下降67.01%;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支出50.6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42.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5万元,下降20.19%;出国经费两年预算支出全部为零。

     “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认真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公务接待活动。二是积极在全局开展“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题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节约意识,大力压减会议和日常行政性消耗支出。三是郑州市市直机关进行车辆改革,单位车辆保有量减少。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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