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7-00310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2017-04-14
  • 2017-05-04
郑州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教育局部门预算单位共72个,含行政机关1个(下设19个处室)、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和70个全供事业单位。具体为:小学1所、幼儿园2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初中18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高中10所、初中高中合设完中16所、中等职业学校9所、局属二级机构12个、局机关1个。局机关财务管理由财务处集中核算,二级机构和直属学校属于独立核算的全供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2.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3.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4.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老干部和群团工作。5.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运程教育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6.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7.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援助和贷款。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9.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属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师范学校、中小学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11.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市属高校承担有关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12.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13.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14.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编制人事处、组织干部处、宣传外事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发展计划法规处、师资培训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纪委(监察室、审计处)、机关党委、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处、信访处、团委、安全保卫处。

下属单位:郑州市第一中学、郑州市第二中学、郑州市第三中学、郑州市第四中学、郑州市第五中学、郑州市回民中学、郑州市第七中学、郑州市第八中学、郑州市第九中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十四中学、郑州市第十六中学、郑州市第十八中学、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郑州市第二十三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六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郑州市第三十四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三中学、郑州市第四十四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九中学、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郑州市第五十二中学、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郑州市第六十中学、郑州市第六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六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中学、郑州市第一O一中学、郑州市第一O二中学、郑州市第一O三中学、郑州市第一O六中学、郑州市第一O七中学、郑州市扶轮外国语学校、郑州市郑开学校、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郑州龙湖一中、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郑州市盲聋哑学校、郑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郑州市财贸学校、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郑州市金融学校、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郑州市实验幼儿园、郑州市教工幼儿园、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郑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郑州市教育局教育中心管理处、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郑州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郑州市成人教育教研室、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郑州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郑州市幼教发展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教育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数9658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19人,工勤编制7人,在职职工114人,离退休39人;学校及二级机构教职工编制数9569人,在编教职工8526人,离退休426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数为33026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4874.15万元(财政拨款275292.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878.73万元、专项收入4000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00.53万元、其他收入2.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683.18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710.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30267.63万元,其中:基本支126408.36万元,项目支出203859.2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教育支出301408.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02.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58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68.4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6408.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35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55.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01.41万元;项目支出203859.2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30267.63万元,比上年增55821.9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616.3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增加30020万元(原来基本建设资金不在单位部门预算中,2017年才上到单位部门预算中)。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4.7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419.31万元。比去年减少171.23万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郑州市教育局机关2017年预算行政运行经费879.626万元,其中:单位运转支出789.23万元,包含办公费399.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3万元、交通费81.54万元、会议费21.2万元、培训费69.14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购置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105.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0.39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0133.361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家具,数量20批,共计194.41万元;

2.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数量6批,共计21.3万元;

3.炊事设备,单价0.68万元,数量4个,共计2.72万元;

4.打印机,单价0.27万元,数量3个,共计0.81万元;

5.灯光、音响设备,数量1批,共计4.9万元;

6.服务器,单价5万元,数量30个,共计150万元;

7.工具和仪器,数量1批,共计78.5万元;

8.计算机,数量115个,共计100.3万元;

9.建筑物修缮维护,数量7批,共计2533.34万元;

10.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单价24.01万元,数量2个,共计48.03万元;

11.教学设备,数量48批,共计18313.33万元;

12.空气调节设备(包除湿设备),数量11批,共计6.38万元;

13.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数量165批,共计4872.82万元;

14.其他电器设备,数量1个,共计1.23万元;

15.其他各类工程,单价9万元,数量2批,共计18万元;16.其他建筑、装饰材料,数量2批,共计203.52万元;

17.其他维修,数量100批,共计6726.351万元;

18.其他消耗用品,数量22批,共计120.5万元;

19.其他专用材料,数量20批,共计467.58万元;

20.其他专用汽车,数量1辆,共计255万元;

21.其他专用设备,数量5批,共计639.28万元;

22.摄影、摄像器材,数量46批,共计548.6万元;

23.试验室设备,数量4批,共计71万元;

24.碎纸机,单价0.1万元,数量2台,共计0.2万元;

25.体育设备,数量1批,共计20万元;

26.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数量75批,共计6094万元;

27.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及采购,数量1项,共计40万元;

28.修缮、装饰工程,数量22批,共计5858.8万元;

29.医疗设备、器械,数量1台,共计220万元;

30.印刷、出版,数量114783批,共计872.52万元;

31.纸张,数量44502批,共计117.7万元;

32.其他服务(教学评价),数量10批,共计1410万元;

33.其他服务(含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数量215批,122.2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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