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987/2017-00039
  • 郑州市旅游局
  • 部门预算
  • 2017-05-03
  • 2017-05-04
郑州市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单位郑州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2.协助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本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特色旅游工作,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全市旅游业外资利用工作。

      3.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企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

      4.研究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负责全市中国公民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事务;负责全市旅游涉外事务;负责全市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对外宣传和组织重大的促销活动;指导县(市)、区旅游工作。

      5.监督检查全市旅游经营单位的财务、统计工作;协调旅游市场价格。

      6.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认证,实施旅游标准化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旅游协会的工作。

      7.承担全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并监督、审计全市旅游行业财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和机要文件保密工作;负责机关的信访、稳定、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对外旅游合作处(旅游促进处)。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负责国际旅游组织的联络和日常旅游外事工作,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推动全市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城市之间的旅游营销合作,负责与旅行商的营销合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调研。

     (3)监督管理处。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设立、变更的审核与备案工作;拟订全市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等旅游设施的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导游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

     (4)规划发展处。主要职责:拟定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承担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商品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全市旅游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5)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研究草拟我市旅游产业政策及实施办法,承办与旅游行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监督旅游行政执法及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和质量认证工作;协助承担部分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有关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方面重要文章的撰写;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提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旅游就业和人才交流。

     (6)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人民政府决策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党组及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完成纪检监察局及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机关直属党委。主要职责是:搞好机关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做好党员教育、培养,积极发展新党员;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郑州市旅游局下属单位三个,具体名称职责如下:

     (1)郑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郑州市旅游管理检查所)。主要职责是:受理并处理本辖区范围内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负责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事务;受旅游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市一日游经营活动。

     (2) 郑州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和监督,建立高素质的优秀导游员人才储备库;负责郑州市区域导游词的编撰工作。负责对郑州市大型活动的讲解接待工作。

     (3)郑州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及旅游网络建设;负责旅游服务热线12301系统的日常管理、旅游咨询、投诉受理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旅游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职工84人,离退休人员1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75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54.48万元(财政拨款5754.4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75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48万元,项目支出466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18.46万元,(旅游宣传895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853.46万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3670万元、导服中心专项20万元、信息中心专项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7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2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7.3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8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089.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4.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48万元;项目支出466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5.2万元,其中:办公费75.9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交通费52.68万元,维修费7.97万元,会议费10.57万元,培训费24.9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购置费16.19万元,委托业务费13.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2.5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754.4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43.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减少512万元,基本支出资产增加了268.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增加,社会保障调整等。

      项目资金减少原因:对单位项目资金实行跨年度支付和三年规划。

      2017年删减项目5项,删减841万元,明细如下:

      旅游满意度调查经费110万;标准化建设奖励资金245万;省旅游奖励资金市级配套资金126万;旅行社接待量奖励60万;A级景区奖励300万。

      2017年压缩项目2项,压缩资金376万元,明细如下:

      河南电视台广告投放原1100万元压缩至940万元,压缩金额160万元;旅游宣传站点原876万元压缩至702万元,压缩金额174万元。旅游厕所补助900万元压缩至858万元,压缩金额42万元。

      2017年增加705万元,明细如下:郑州旅游形象片拍摄200万元;中国旅游研究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400万元;央视捆绑宣传10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去年减少0.60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俭。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38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0.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004.36万元,具体支付按照实际采购情况结算,采购明细预算如下:

      1.公务接待,单价0.15万元,数量4次,共计0.6万元。

      2.公务用车维护费,单价0.95万元,数量4批次,共计3.8万元。

      3. 台式计算机,单价0.4万元,数量14个,共计5.6万元;

      4.笔记本,单价0.7万元,数量2个,共计1.4万元;

      5.办公家具,单价7.05万元,数量1批,共计7.05万元;

      6.消耗用品,单价4.15万元,数量1批,共计4.15万元;

      7.  纸张,单价0.0175万元,数量140箱,共计2.45万元;

      8.  印刷出版,单价10万元,数量1批,共计10万元;

      9.  培训,单价0.88万元,数量10次,共计8.8万元;

      10. 高铁站宣传,单价100万元,数量1期,共计100万元;

      11.旅游宣传品制作,单价100万元,数量1批,共计100万元。

      12.旅游市场抽样调查,单价33万元,数量1起,共计33万元。

      13.河南电视台广告投放,单价940万元,数量1批次,共计940万元。

      14.郑州旅游形象片拍摄200万元,单价200万元,数量1期,共计200万元。

      15.宣传站点702万元,单价702万元,数量1批,共计702万元。

      16.旅游宣传促销,单价63万元,数量4次,共计252万元。

      17.官方网站外文翻译,单价12万元,数量1期,共计12万元。

      18.自动化办公设备,单价2.14万元,数量1批,共计2.14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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