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090/2018-00054
  • 郑州市林业局
  • 部门预算
  • 2018-10-23
  • 2018-10-23
郑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市林业工作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制定林业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全市林业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全市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工作。

    3.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造林绿化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审核林木良种的培育、检疫和检验工作;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退耕还林、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郑州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含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市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木、竹材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的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承办依法应由上级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全市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负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6.负责全市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7.编制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和实施规则,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开发利用林地、湿地;负责部门预算及林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检查监督全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8.负责全市林业改革工作,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拟订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我市农村林业发展、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湿地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10.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负责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测报、防治和检疫工作。

    11.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2.负责全市林业产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及全市木材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木材生产、木浆造纸、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

    13.负责全市林业外事和外资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开放带动战略工作。

    14.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推广、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造林绿化管理处、森林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科学技术处。

下属单位:郑州市森林公安局、郑州市林业工作总站、郑州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郑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郑州市退耕还林办公室、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郑州绿博园管理中心、郑州市科技示范中心(差供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1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工勤3人),政法编制41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131人;在职职工218人,离退休人员33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23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651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56514.98万元(财政拨款53574.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 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40.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651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5.98万元,项目支出52859.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教育支出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98万元;农林水支出55754.5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32.0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655.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3.4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859.00万元。

(三)主要项目: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10150万元;林业技术推广65万元;森林生态城后续工程26496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70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30万元;林业产业化700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250万元;森林防火450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502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30万元;辅警管理285万元;湿地保护303万元,绿博园管护费2940万元;郑州树木园管理经费2388万元;森林生态城管理费17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3574.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965.98万元,其中林业产业化项目增加5000万元,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增加5768万元,树木园管理费增加2388万元,辅警管理专项285万元,基本建设项目减少4700万元,其他224.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651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563.18万元,占4.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95万元,占0.5%;医疗卫生支出118.98万元,占0.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44万元,占0.07%;商品服务支出653.42万元,占1.16 %;项目支出52859.00万元,占93.5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65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44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等;公用经费65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4.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1.7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三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2017年实际支出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了三公费用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3.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其中:办公费181.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8.8万元;差旅费39.5万元;电费38.8万元;会议费1.85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劳务费17.2万元;培训费8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11.87万元;水费3.5万元;维修费19.8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23.96万元;印刷费5.4万元;邮电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万元。比2017年减少28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压缩了运行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58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1.02万元,其他各类工程和服务91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打印机,单价  0.3万元,数量20个,共计 6万元;

2.计算机,单价  0.5万元,数量33个,共计16.5万元;

3.空气调节器,单价0.3万元,数量10个,共计3万元;

4.办公家具三批,共计5.7万元;

5.防火物资,一批,共计255万元;

6.其他交通工具4辆,共计80万元;

7.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28.62万元;

8.警用设备和用品共计95万元;

9.印刷一批142万元;

10.摄影、摄像器材一批10万元;

11.工具和仪器一批24万元;

12.其他物品共计5.2万元;

13.其他各类工程和服务91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23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全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12项,金额51891万元。(详见附表)

八、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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