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987/2016-00135
  • 郑州市旅游局
  • 财政,决算
  • 2016-09-28
  • 2016-09-28
郑州市旅游局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职责
    单位郑州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本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特色旅游工作,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全市旅游业外资利用工作。
    (三)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企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负责全市中国公民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事务;负责全市旅游涉外事务;负责全市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对外宣传和组织重大的促销活动;指导县(市)、区旅游工作。
    (五)监督检查全市旅游经营单位的财务、统计工作;协调旅游市场价格。
    (六)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认证,实施旅游标准化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旅游协会的工作。
    (七)承担全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并监督、审计全市旅游行业财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和机要文件保密工作;负责机关的信访、稳定、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对外旅游合作处(旅游促进处)。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负责国际旅游组织的联络和日常旅游外事工作,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推动全市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城市之间的旅游营销合作,负责与旅行商的营销合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调研。
    (3)监督管理处。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设立、变更的审核与备案工作;拟订全市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等旅游设施的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导游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
  (4)规划发展处。主要职责:拟定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承担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商品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全市旅游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5)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研究草拟我市旅游产业政策及实施办法,承办与旅游行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监督旅游行政执法及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和质量认证工作;协助承担部分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有关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方面重要文章的撰写;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提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旅游就业和人才交流。
    (6)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人民政府决策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党组及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完成纪检监察局及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机关直属党委。主要职责是:搞好机关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做好党员教育、培养,积极发展新党员;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8)郑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是:受理并处理本辖区范围内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负责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事务;受旅游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市一日游经营活动。
  (9) 郑州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和监督,建立高素质的优秀导游员人才储备库;负责郑州市区域导游词的编撰工作。负责对郑州市大型活动的讲解接待工作。
  (10)郑州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及旅游网络建设;负责旅游服务热线12301系统的日常管理、旅游咨询、投诉受理工作。
    三、人员情况
  截止目前全局编制人数88名,其中行政编41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在职人数78人,离退休人员19人。
    郑州市旅游局机构,核定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人,离退休人员10人
  郑州市旅游管理检查所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2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1人。
  郑州市导游管理服务管理中心 全供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郑州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全供事业,人员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13人,离退休8人。
   四、预算决算的执行及对比情况
  1. 2015年度批复预算情况
    郑州市财政局郑财预【2015】8号批复2015年度部门预算为1806.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6.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9.24万元;商品和服务业等事物1676.77万元,住房保障43.86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没在单位预算体现,在财政局预算资金中体现。
    2.年度决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3046.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8万元;商品和服务业等事物支出2887.44万元,住房保障42.83万元。 
  3.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情况
  2015年度综合收入为3046.53万元,与支出相一致。2014年度综合收入为2246.12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2万元;商品和服务业等事物支出2100.56万元,住房保障 44.28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和专项资金增加。 
  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比较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比预算增加1239.84万元(产业引导资金预算没在部门预算中体现,但支出数在决算中体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0.54万元;商品和服务业等事物支出增加121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单位人员人事变动,对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业等事物支出增加由于单位人员增加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没有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资金预算在财政局体现。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59.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0.76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58.28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 57.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0.6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56.86万元。具体为:公务接待4批次,60人次,主要用于国内旅游城市推介会及各地市旅游局交流工作公务接待费、住宿等;本年度未新购车辆,止2015年12月31日,单位实际公务用车保有量14台。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98.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22.53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75.55万元。具体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约12.6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旅游城市推介会及各地市旅游局交流工作公务接待费、住宿等,接待约23批次、595 人次。外事接待支出约9.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香港、北美等地区调研考察组工作交流会场及接待费,接待约10批次、372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14台。
    “三公”经费对比情况:本年度决算较预算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压缩会议次数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等。
    六、关于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15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913.23万元,比2014年增加841.22万元,增长72万元,增长0.07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和工资基数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余万元;商品和服务业等事物支出40余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0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6.3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3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7 %。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旅游执法用车1辆,车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为旅游信息中心网站建设设备购置。
    九、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管理绩效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时将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资金安排、资金实施阶段、绩效目标等作人绩效预算。包括项目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是否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产业政策和事业发展需要;项目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是否明确,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是否落实等。
    十、相关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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