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7-00483
  • 郑州市教育局
  • 资金,财政资金,预算,决算
  • 2017-09-07
  • 2017-09-07
  • 2017-09-13
郑州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行政,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监督管理教育费附加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2016年教育局部门决算单位共72个,含行政机关1个(下设19个处室)、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和70个全供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具体为:小学1所、幼儿园2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初中18所、九年一贯制1所、高中9所、初中高中合设完中17所、中等职业学校9所、局属二级机构11个。局机关财务管理由财务处集中核算,二级机构和直属学校属于独立核算的全供事业单位。

部门决算表格

见附件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6年决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决算数为30.13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3亿元;支出决算数为30.1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亿元、项目支出15.03亿元。2016年部门收入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6.77亿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6.77亿元,原因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增加。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0.13亿元,年初预算数27.02亿元,财政拨款数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1亿元,原因: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有上级追加资金和市本级追加资金。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支出决算数为969.57万元,其中,出国(境)费106.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21万元、公务接待费262.61万元。

1.与上年度支出和当年预算数对比

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84万元;与当年预算对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526.11万元。

2.增减变动及差异原因

“三公”经费减少原因,坚决落实“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3.“三公”经费具体支出明细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106.76万元,包括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其中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人次23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21万元,包括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21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维修保养等,本部门一般公务用车141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262.61万元,比2015年减少54.67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国家、省、市检查、评估、验收工作等,接待批次3012批,共28283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基本总支出15.10亿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支出0.20亿元,普通教育9.81亿元,职业教育1.51亿元,特殊教育0.17亿元,其他教育0.24亿元,教育费附加0.1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3亿元,医疗保障0.32亿元,住房保障0.78亿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总支出15亿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支出0.12亿元,普通教育7.54亿元,职业教育3.14亿元,特殊教育0.09亿元,教育费附加2.36亿元,其他教育支出1.74亿元,其他支出0.01亿。

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2.61亿元,比2015年增加0.14亿元。原因:教育经费投入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3.35亿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亿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亿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1亿元。授予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亿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为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建立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单位整体支出“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实现了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要建立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分析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项目预算的内容、开支范围和标准,依法依规使用资金,自觉接受监督。实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审批立项和安排预算的依据。

五、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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