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54/2018-00315
  • 郑州市扶贫办(计划财务处)
  • 财政,资金,部门决算
  • 2018-11-28
  • 2018-11-28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组织拟订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拟订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和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村扶贫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销扶贫开发重点乡、村的建议。

3、参与拟订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扶贫开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发布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指南、审核备案年度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

4、负责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搬迁扶贫工作,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5、指导全市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和互助资金扶贫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科技扶贫工作,协调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承担全市扶贫开发技术、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开发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7、组织外资扶贫项目的论证申报,指导项目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参与开展扶贫国际交流与合作。

8、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开发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基本情况

郑州市扶贫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机构,在职人员编制31人,退休11人。机构设置情况:内设综合处、基础项目建设处、计划财务处、组织人事处、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扶贫处、社会扶贫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总支8个处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请在本网页内容下方 附件1点击阅看)

二、收入决算表(请在本网页内容下方 附件2点击阅看)

三、支出决算表(请在本网页内容下方 附件3点击阅看)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请在本网页内容下方 附件4点击阅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请在本网页内容下方 附件5点击阅看)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请在本网页内容下方 附件6点击阅看)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请在本网页内容下方 附件7点击阅看)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请在本网页内容下方 附件8点击阅看)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各为1013.97、1012.7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7.75、245.8万元,增长24.43%、24.27%。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工资福利支出方面政策性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1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3.9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1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7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为1013.97、1012.7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7.75、245.8万元,增长24.43%、24.27%。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工资福利支出方面政策性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5.8元,增长24.27%。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工资福利支出方面政策性调整。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2万元,占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万元,占1.69%;农林水支出885.43万元,占87.43%;住房保障支出36.17万元,占3.57%。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13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为项目支出未列入决算数据内,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8240万元;整村推进项目1600万元;贫困山区区域特色经济项目10000万元;科技产业化项目800万元;保险扶贫项目1000万元;综合扶贫开发项目3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项目5054.4万元;项目管理费800万元。二为工资福利支出方面政策性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305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523.12万元,支出决算为67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方面政策性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2130502项目管理费800万元列入年初预算,但决算按要求未统计,决算所统计148.02万元为年中追加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2.7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245.8万元,增长24.27%,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工资福利支出方面政策性调整。其中:人员经费60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03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的51.8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及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减少4.2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相同。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办专项项目共8个,年初预算时均制定了预算绩效目标,并在年度内按照目标进行了实施。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我办专项扶贫项目均在项目年度内完成,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一定的发展带动作用,解决了贫困地区群众行路难、住房难、就业难等各项问题。项目质量达到标准,当地群众基本满意,达到预期项目绩效目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84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99.95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工资福利支出方面政策性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08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我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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