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1388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12-21
  • 2017-12-2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市区若水(衡山)220kV输变电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1221日—2017122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区若水(衡山)220kV输变电工程

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新区龙湖区众意路与丰盛路交叉路口东北角。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220kV若水(衡山)变电站,变电站主变规划容量为3×240MVA,规划220kV出线4回,一期建设主变容量为1×240MVA,220kV出线2回。变电站全户内布置,围墙内占地面积6984m2

新建线路起于220kV若水(衡山)变电站,止于220kV呈祥变电站,全长约7.04km。

1、电磁环境影响: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①优选主变压器,严格控制主变噪声源强在70dB(A)以内。

②通风井的设置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并选择低噪声的通风风机。

3、废水:220kV若水(衡山)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仅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至站外的市政污水管网中。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220kV若水(衡山)变电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变电站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完成后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