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064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评价
  • 2018-03-22
  • 2018-03-22
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郑汴交界至G107东移段)

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郑汴交界至G107东移段)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322日-201832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郑汴交界至G107东移段)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州市中牟县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郑汴交界至G107东移段)总投资255196万元,占地2257004m2。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中牟县狼城岗镇后史庄(中牟与开封交界处)(起点桩号 K0+000),向西于后史庄南跨越东干渠、沿东干渠北侧向西,至北堤村东偏向西北,过撑堤、朱固村北,穿过雁鸣湖镇区后,至张庄南折向西南,走小朱庄、杨家杜湾村、黄河农场,过七里店村后,向西沿郑徐客专北侧,在万滩镇南与在建国道107东移线相交,即为项目终点(终点桩号 K29+113),路线全长29.113公里,路基宽度为33.5m的双向六车道,全线设计时速100km/h,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涵洞、互通式立体交叉(S312主线桥长981m)、安全设施及养护工区及交通量观测站等,不包含拆迁工作。

 

项目施工期扬尘须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各项防尘措施,施工期配备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采取原料、物料输送及拌合设备全密闭并配合洒水抑尘等防尘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情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道路交通噪声主要采取绿化,限速、禁鸣等管理措施降噪,如道路沿线200m范围内规划建设高层建筑建议沿线二类居住用地发开建设单位考虑本项目影响,于临路一侧安装通风隔声窗。采取相关降噪措施后沿线敏感点噪声均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营运期养护工区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营运期采取加强行车车辆管理减少汽车尾气及物料抛洒扬尘,养护工区建设全密闭物料堆场并在粉状物料堆场内部设置洒水抑尘装置减少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及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项目对跨河桥梁设置雨水收集兼事故池及相关集水管线防范环境风险;道路施工过程中施行“边施工边恢复”方案,及时对道路植草防护。养护工区、临时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全部绿化;养护工区和道路两侧建设过程中加强绿化,栽植乔木、灌木、植草。营运期对已建成的绿化带、行道树等的维护, 对其定期浇水、保证成活率。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