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登封县第一次党代会旧址保护维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登文物字﹝2020﹞3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 方案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深化对文物本体的“四原”调研勘察,补充院落建筑使用、维修和改建等历史情况的调查,完善院落布局、室内空间构成和残损原因的量化分析,合理组织院落排水方向和方式。
2.细化铺地、散水、墙体裂缝、木构件干缩裂缝、屋面等部位的修缮做法。
3.进一步规范文本与图纸,补充展示利用部分的附属设施和内容。
4.建筑复原部分建议纳入环境整治方案实施,根据文物价值、现存状况、展示利用等情况进行选择性复原。对文物本体修缮和复建部分的工程预算应分列。
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我局备案后实施。开工前及时履行开工备案手续,并按照《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方案批复要求施工,施工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