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0-00302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
  • 2020-08-10
  • 2020-08-17
关于确定郑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局对申报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医院进行了资格审查。经研究确定,河南省省立医院等11家医院为我市新增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附件1),同时新增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等7家医院为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附件2),现予公布。请各医院按照规定与所在地社会保险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上述医院被确定为郑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后,要加强医院建设,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和护理水平,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

郑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河南省省立医院

河南电力医院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郑州公交医院

郑州西区中医院

郑州颐和医院

郑州天坛普华医院

郑州新华医院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荥阳市人民医院





附件2

郑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名单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河南省省立医院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新密市骨科医院

荥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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