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1-00096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21-10-20
  • 2021-10-20
  • 通知
  • 郑建文〔2021〕187号
  • 2021-10-20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豫建设计〔2021〕299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准备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迎接省住建厅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一、检查依据

《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资质动态考核

(一)检查范围

凡工商注册地在我市(含直管县(市),不含航空港区)注册的、持有效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

(二)检查程序

1、准备阶段

各勘察设计企业应在2021年11月1日前,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填报完善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完成动态考核,并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动态考核资料,无需报送书面资料及资质证书原件。逾期未更新完善企业信息或未申报动态考核的,将按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里现有资料进行考核。

2、抽查阶段

我局将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抽取不超过5%的本地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或存在其他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或责令整改。整改期限至2022年3月1日,整改期间暂停企业承接新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整改期满后,组织复查,并将复查情况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省住建厅。

三、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和质量、执业资格抽查

(一)检查范围

受检工程范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完成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含审查通过和审查不通过的项目)。

(二)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

(1)各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应于2021年11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监管的《2020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并于11月5日前上报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总结。

(2)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于2021年10月28日前上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3)上报的项目清单及工作总结仅需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或WPS格式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zjwsj@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质量检查+单位名称),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2、抽查阶段

我局将于2021年11月10日前,组织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光纤到户、建筑工程防雷、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执行情况;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挂靠”行为、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行为等。

在纪检组及机关纪委的监督下,从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受检工程,并上网公示;由各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局通知受检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要求上报相应的资料(上报资料应经项目建设单位、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书面确认“上报资料完整有效、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其中,通过《郑州市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申报施工图审查的,无需再报送书面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检查结束后通知报送单位领取资料。各项目资料应一次性报送齐全,该次检查全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单位的任何补充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总结。

请各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确定1名同志作为此次检查联络员,并于2021年10月26日下午5点前登录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www.kjks.com)“网上办公-会议回执”上报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已经报过信息联络员的,无需另行报送该次检查联络员)。

联系人:梅文斌  魏剑霞,联系电话:67188925。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豫建设计〔2021〕299号)

   2.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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