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发布时间:2020-07-26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下午,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上,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雪生就《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做了专题解读汇报。

一、《方案》制订依据和过程

2019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2019年12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互联网发表二〇二〇年新年贺词时指出,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要对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我市自2017年8月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目前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到90%,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和上街区也启动了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季度考核中,我市分别位居46个重点城市第20名、第21名、第22名和第18名。经我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环卫处沟通和工作自查,相比2018年成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垃圾分类末端设施不齐全、分类体系不健全、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参与不够、组织动员乏力、居民分类实效差、公共机构覆盖面不达标等。

根据保持优势、补全弱势、全面发力的原则,市城管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委和省直相关厅局的要求,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需求制定了《方案》,对今后三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措施和要求,《方案》对源头减量、前端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理以及宣传发动、执法督导、考核奖惩、资金保障等都作出了较为细致的明确。《方案》起草后,2020年2月和3月,市城管局就《方案》内容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共征集到45条建议;市分类办于3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于5月13日又分别召集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集中征求意见;市城管局于6月2日在城管局官网上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又于6月11-18日期间对部分协会、企业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市城管局认真研究后,采纳了部分合理性建议,又结合住建部牵头起草拟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稿件多次修改,形成此稿。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还参考了广州、杭州、深圳、厦门、上海等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使《方案》的内容更加科学完善,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工作目标,三是主要任务,四是保障措施。该方案编制规划的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目标和任务,主要适用于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航空港区以及中牟县、巩义市、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上街区的城市建成区和市直有关单位。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1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7%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以上;2022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源头减量,二是全市覆盖推进,三是提升投放水平,四是规范收运处置,五是完善硬件设施,六是发动社会参与,七是强化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任务。

2.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条与块、上与下的闭环责任链,系统化、联动化、协作化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4.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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