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郑州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5 发布机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近日,郑州市科技局印发《郑州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责任主体的诚信管理,从而推动我市科技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构建与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相匹配的科研环境。郑州市科技局就《办法》相关问题接受访谈作以下回答。

问:出台科技计划诚信管理的相关政策,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国家、省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要求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着力打造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郑州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营造鼓励崇实、唯实、求实的政策环境,推行实施了科技计划信用承诺制度、信用信息核查制度等,强化了科技计划诚信管理。我们出台《郑州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责任主体的行为,提高其科学道德与科技计划诚信水平,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市科技局将与有关单位加强协作、通力配合,进一步推进我市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

问:《办法》的起草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诚信管理工作的要求拟订该办法,做到所有措施有出处有依据。

二是充分参考我局之前出台的科研诚信管理文件,积极借鉴外地市经验做法。

三是尽量减少对科技计划责任主体正常参与科技活动的影响,不额外增加他们的工作量,不影响其参与科技活动的积极性。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本办法共分5章18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介绍了科技计划诚信管理的定义和对象范围,以及科技计划诚信管理的意义。

第二章诚信管理,介绍了科技计划诚信管理的职责分工和诚信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强调在我市实行科技计划信用承诺制度、信用信息核查制度。

第三章信用评级,介绍了科技计划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将责任主体的信用评级分为信用正常、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三个级别,并介绍了具体失信情形、惩戒措施和动态管理。

第四章诚信监督,要求加强对责任主体科技计划诚信履责情况的跟踪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做好举报受理、事实调查、惩戒实施、申诉复查等工作。

第五章附则,介绍本办法实施日期和解释权限。

问:《办法》的适用范围和管理对象都哪些?

答: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对象为参与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责任主体,包括参与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专项的申报人员、承担人员、咨询评审专家等自然人,以及申报单位、承担单位、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法人单位。

问:《办法》的创新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根据责任主体科技计划诚信履责情况进行信用评级,分A、B、C三个等级,分别代表信用正常、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同时,对责任主体信用等级的评定方法、程序等进行了明确。

二是明确失信惩戒措施。根据责任主体的失信行为,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惩戒。惩戒的措施依据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的相关文件要求设定,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三是实施信用等级动态调整。明确了责任主体的信用等级评定可以动态调整,发生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按规定降低信用评级,失信责任主体在完成整改且失信保留期届满后,可以上调信用评级。

问:《办法》对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何设定?
    答:市科技局负责研究拟订科技计划诚信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工作。

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领域内的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并配合市科技局开展科技计划信用信息的收集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事实调查等工作。

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各类自然人及法人单位是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自觉践行诚信要求,按照计划约定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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