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深化市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4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

2020年9月和2021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和河南省国资委分别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省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央企、省企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正在持续强化。近年来,我市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诸如内部审计独立性不高、权威性不够、覆盖面不全、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此时出台《实施意见》,既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市管企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的工作部署,围绕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市管企业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促进市管企业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各项政策制度。深化企业改革,服务企业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助力市管企业加快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和做强做优做大。

三、《实施意见》出台的目标任务

    各市管企业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和审计领导体制;进一步提升审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化和改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所属二级子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突出主责主业专项监督,强化大额资金管控监督,落实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跟踪审计等。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体制机制、工作职责、重点领域、结果运用、内部审计监管等方面对深化市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建立健全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和指导作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集团总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统一管控。二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情况、提质增效稳增长、突出主责主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大额资金管控、对赌模式并购投资、高风险业务和“三重一大”事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要求。三是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针对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境外经营投资、内控体系建设、审计整改落实及结果运用等方面新的工作要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相关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四是加强出资人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对审计计划编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建立健全出资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    

五、《实施意见》的关注重点

一是根据《实施意见》的规定,企业应对主营业务、混改、大额资金交易、对赌并购投资、高风险金融业务、三重一大事项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二是除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外,企业的国有出资人也应落实好相应的责任,对企业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审计监督、整改落实等工作开展抽查,对审计计划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运用等工作效能进行评估,压紧压实内部审计监督责任。

 六、《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

 全市市管国有企业。

 解读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王晓莹 电话:6718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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