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林业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6-01-08 发布机构:郑州市林业局

《郑州市林业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起草说明

 

为加快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建立都市型生态林业,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郑州都市型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增长的意见》(郑政办【2015】130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财办〔2012〕55号)和《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农【2016】1号)文件和要求,制定了《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目的

为加快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推进《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5)》实施,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郑州都市型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增长的意见》(郑政办[2015]130号)要求,依据《意见》的“2020年,全市林业产业年产值达6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20亿元,第二产业18亿元,第三产业22亿元”实施该项目。郑州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从2016年开始实施林业产业建设项目财政扶持,并设立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二、起草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郑州都市型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增长的意见》(郑政办[2015]130号),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农【2016】1号)。

三、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扶持对象

扶持品种优良的核桃、油用牡丹、石榴等特色经济林及杨树、泡桐等用材林和速丰林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扶持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扶持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有利于带动、示范农民参与的林下种植项目;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林产业,种植区域集中连片,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和标准化示范园项目;扶持提升休闲林业园区环境和景观,促进林业休闲观光和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项目;扶持林产品加工,包括木材加工及经济林产品加工等项目。

(二)扶持标准

每个申报主体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与市财政投入不得低于1:1。

(三)申报程序

首先由县(市、区)林业局(农委)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对合格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然后由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对上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批复。最后由市林业局、市财政局根据批复内容联合组织验收。

四、本《通知》确立的主要制度的解释说明

该通知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郑州都市型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增长的意见》(郑政办[2015]130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财办〔2012〕55号)等相关规定。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