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加强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解读文本
发布时间:2017-06-05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加强对无车承运试点工作的运行监测,规范无车承运试点运营行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解读提纲:加强对无车承运试点工作的运行监测,规范无车承运试点运营行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解读形式:文字。 

解读渠道:门户网站。

解读时间:2017年5月15日。

背景依据: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256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无车承运人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7﹞12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意见。

目的意义:推广先进的运营管理模式,推动无车承运物流规范有序发展,促进货运物流业的“降本增效”。

目标任务:规范我市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工作。

主要内容: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实施动态监测,落实责任;3.督促企业自律。

适用范围:各相关区交通运输局、委属相关单位。

期   限:2017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

术语解释:无

解读机关: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处。

解读人:王岩峰 

联系方式:0371-687572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