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07-28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行为,全面提高建筑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郑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拟定了《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国家住建部明确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协调和整合力度,建立建筑市场守法诚信信息平台,形成基础性诚信信息,为诚信评价提供信息保障,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建设。为了更好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各省市结合当地实际,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和文件。借鉴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拟出台《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解决当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多而不强、专而不精、施工组织方式落后等实际问题。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阐明拟定办法的目的依据、指导原则、使用范围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二部分:信用信息的采集。主要明确了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认定范围。

  第三部分:信用信息的评价和发布。主要明确了信用信息评价周期、企业信用等级划分、评价结果的发布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四部分:信用信息的应用。明确了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的使用范围,在市场准入、创优评先、动态监管三个方面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信用信息的范围界定和本办法的试用期限。

  四、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五、标准

    详见《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郑建文〔2017〕120号)

    六、期限

    暂定2年

    七、术语解释

    无

    八、新旧政策差异

  无

  (解读人:张顺海  联系电话:6718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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