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1-15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 ”行动,发展电子商务,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和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出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通过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完善新产业用地监管制度等措施和监管制度引导和保障新产业集聚发展,确定重点发展的新产业,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优先安排用地供应。对新产业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县市区,在今后土地供地计划中适度增加新产业建设用地指标。
  我局结合郑州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的意见》,提请市政府予以印发。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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