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067/2019-00004
  • 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综合,政务,其他,规范性文件
  • 2018-03-30
  • 2018-03-30
  • 2018-03-30
关于《郑州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标识标牌管理(暂行)规定》的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景区内标识标牌的管理,改善标识标牌设置不完备和不规范的现状,使景区内部设置标识标牌更加科学、系统,同时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做好前期准备。

二、起草过程

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于2017年12月15日及20日前后召开两次内部会议,讨论修改后形成了《标识标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于12月28日将初稿呈交管委会领导班长成员,并发放给15个部门征求意见,2018年1月4日将回收的意见整理汇总,进一步修改形成初步定稿。2018年2月5日,将初步定稿递交我区2018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郑州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标识标牌管理(暂行)规定》,形成了最终定稿。

三、主要内容

1.在总则中,明确了标识标牌的设置原则和主要管理部门职责。

2.第二章分类中明确了标识标牌涵盖范围。

3.在设置章节中明确了标识标牌设置的审核程序和要求。

4.在日常管理维护章节中明确了标识标牌的日常管理维护标准和要求。

5.明确了在标识标牌审核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的法律责任。

四、政策依据

1.《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

2.《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

3.结合景区实际现状,遵循《风景名胜区条例》“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制定了本规定。

、审查备案

经管委会法制部门审查,本通知符合上位法规定,同意登记、编号并发布。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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