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22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一、背景和依据

  建筑业作为传统基础性支柱产业,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支撑和先导作用。近年来,建筑业在发展中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省政府扶持建筑业发展政策研讨座谈会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2017年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7〕31号),收到较好效果。2018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郑政办明电〔2018〕187号要求,依据《反垄断法》及公平竞争原则,在郑政〔2017〕31号文件基础上进行了修改,修改完善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原郑政〔2017〕31号文件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二、目的意义

  江浙东南沿海地区以及武汉、长沙、合肥等中部省会城市,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显提升了当地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适应当前建筑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解决我市建筑业总部经济吸引力不足、本地优秀建筑企业扶持政策不到位、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缩小我市建筑业产值、建筑业增加值比重以及建筑业发展质量与武汉、成都、长沙等中西部省会城市差距,经充分调查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升级,提高我市建筑业发展质量,提升建筑业增加值比重,适应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需求。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产业支撑、市场培育以及资金激励等手段,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建筑业产值目标,建筑业产值增速保持10%以上,建筑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二是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特级资质企业达到15家,年产值超百亿建筑企业达到10家,超十亿建筑企业达到100家;三是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等建设方式全面推广,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建设成中部地区建筑强市。

  第三部分:主要政策内容。共6部分18条。其中第一部分是“强化政府引导,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共3条;第二部分是“优化产业结构,扶持优秀企业做大做强”,共6条;第三部分是“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共2条;第四部分是“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共2条;第五部分是“加强建筑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技创新”,共计3条;第六部分是“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计2条。

  第四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实现目标及落实政策的保障措施。

  四、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有关建筑企业。

  五、标准

  无

  六、期限

  长期

  七、术语解释

  无

  八、新旧政策差异

  1.严格按照《反垄断法》及公平竞争原则,删除了原政策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本地企业市场竞争的有关扶持政策。

  2.删除了关于建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内容。

  3.提高了对勘察企业晋升综合甲级、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行业甲级奖励的标准。

  解读人:岳全龙  67188921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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