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养老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安全 有序恢复服务秩序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9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养老服务秩序工作,依据民电〔2020〕52号、豫民明电〔2020〕37号文件精神,郑州市民政局起草了《加强养老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安全有序恢复服务秩序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提出的背景和政策依据

2020年4月3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民电〔2020〕52号),2020年4月5日,河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恢复服务的通知》(豫民明电〔2020〕37号)。根据民政部和省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加强养老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安全有序恢复服务秩序的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个内容:

(一)起始部分。主要包含政策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民电〔2020〕52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恢复服务的通知》(豫民明电〔2020〕37号)。

    (二)稳妥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明确了恢复养老机构服务需做的准备工作。

(三)继续加强养老机构出入管控。明确了养老机构出入管理办法。

(四)逐步恢复社区养老服务。明确了恢复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

(五)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明确了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制度落实。

三、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在草拟《方案》之后,征求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并根据市属民政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