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17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设〔2019〕5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改善营商环境,参考外地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城建局牵头起草完成了《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

文件共分六章,分别是总则、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承接主体选择及相关要求、审查费用规定、承接主体管理、附则。文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进行了规范:

在第一章总则中明确了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范围: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涉铁工程,以及可免于施工图审查的工程不在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范围内。

另外明确了费用分摊方式。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各自的发放施工许可证项目的审查费用。

在第二章中明确了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确定方式。购买主体为市区两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本级承接主体的确定方式是省住建厅公布的《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中,通过自愿报名,具备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附件2规定了报名条件。各县(市、区)可直接选用市级承接主体名单或自行招标确定。

在第三章中明确了实施方式。通过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字化审图子系统实施施工图审查,系统通过轮候的方式为建设项目确定承接主体,附件3对轮候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

另外规定了审查和修改时限,审查机构的初审时间,大型房建、市政工程10个工作日,中型以下为7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勘察设计单位初审意见修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二次及以上修改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这与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保持一致。

在第四章及附件5中明确了审查费用的标准和结算方式。在省厅发布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10%,并且明确了因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费用,由相应责任单位承担。

附件5还明确了费用拨付方式。将每年的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和11月20日确定为支付节点,两个支付节点间为一个拨付周期,由承接主体按拨付周期汇总、申请审查费用,购买主体核对无误后按程序拨付。

第五章及附件7的主要内容是对承接主体的管理与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承接主体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并建立了及时退出机制,对审查质量低、服务态度差的承接主体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从承接主体名单中清除。

在第六章附则中主要明确了实施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2019年5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的建设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施工图审查。

在实施细则文件的基础上,还制作了7个配套文本作为附件,包括购买服务合同样板、技术咨询协议样板、承接主体报名条件、承接主体轮候规则、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计费标准和支付规则、资金申报表、年度考核标准,初步构建起了我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政策框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