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4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为便于理解《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内容,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为便于理解《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内容,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7年7月,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委在南京、郑州、武汉等13个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开展住房租赁首批试点,其目的是探索房地产市场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19年,财政部、住建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综〔2019〕2号)、《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办综〔2019〕28号),对试点城市提出具体要求。当年7月,郑州市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示范城市,争取到中央财政3年共24亿元的资金支持。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建办房函〔2019〕483号)“制定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公平、公正、高效、安全、合理”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河南省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综〔2019〕46号)和市政府《中央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19—2021)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条款及其说明

《办法》共七章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制定依据、专项资金定义和使用专项资金应坚持的原则。

第二部分职责及分工。明确市、县(市、区)财政、住房保障部门的职责。

第三部分支持范围。以建立完善住房租赁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主要包括:一是建设、筹集租赁住房;二是房屋租赁信息平台建设和改造;三是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以上范围均属于财政部、住建部、市政府明确的支持方向和内容。

第四部分奖补标准。按照市政府《中央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19—2021)重点支持方向、市场规模和资金批复,分类对拟定的标准进行具体测算,制定出台奖补标准。

第五部分资金下达。明确专项资金下达方式、下达时间、专项资金下达报备要求和需要制定补充规则授权。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形式、管理方法和绩效评价内容、绩效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应用,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

第七章附则。明确《办法》解读机关和实施时间、实施期限。

(联系人:赵玉明  联系电话:67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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