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林业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建立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项目库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0-10-10 发布机构:郑州市林业局 来源: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

为加快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建立都市型生态林业,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农〔2016〕35号)文件和要求,制定了《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库申报指南》,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目的

为加快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推进《郑州森林郑州生态建设规划(2020-2035)》实施,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郑州都市型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增长的意见》(郑政办〔2015〕130号)郑州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从2016年开始实施林业产业建设项目财政扶持,并设立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二、起草依据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农〔2016〕35号)。

三、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扶持对象

扶持品种优良特色经济林、用材林和速丰林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扶持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扶持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有利于带动、示范农民参与的林下种植项目;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林产业,种植区域集中连片,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和标准化示范园项目;扶持提升休闲林业园区环境和景观,促进林业休闲、森林旅游(采摘观光、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项目;扶持林产品加工,包括木材加工及经济林产品加工等项目。

(二)扶持标准

每个申报主体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与市财政投入不得低于1:1。

财政资金分配主要参照以下内容:

1.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和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申报主体。

2.商品林(含特色经济林、用材林、速丰林等)规模按照150亩(含)-300亩,300亩(含)-500亩,500亩(含)以上三个档次划分;花卉苗木规模按照150亩(含)-300亩,300亩(含)-500亩,500亩(含)以上三个档次划分;森林旅游规模按照300亩(含)-500亩,500亩(含)以上两个档次划分。

3.申报扶持建设内容和自筹建设内容。

(三)申报与入库程序

首先由区县(市)林业局(农委)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对合格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然后由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对上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四)批复与验收程序

根据当年财政资金安排情况,从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库中选取项目,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林业局和财政局,市林业局和财政局审核批复并根据批复内容联合组织验收。

四、本《通知》确立的主要制度的解释说明

该通知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郑州都市型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增长的意见》(郑政办〔2015〕13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农〔2016〕3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中共郑州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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