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1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政策措施

印发《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郑信用〔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21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政策摘要

2021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以建设更高质量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抓手,不断规范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全力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有序健康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诚信郑州。

(三)政策解读

1.政策背景。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对信用建设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要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任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10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强调,要通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4日召开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12月11日召开的2020年信用信息共享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和“放管服”改革现场观摩会及省发展改革委12月22日加快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结合郑州实际,印发《通知》,明确2021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

2.主要内容。《通知》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等九个方面提出了36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方面,强调做好十四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制度建设。

二是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方面,要大力推进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问责机制,持续推动政务用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三是加强商务诚信建设,要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不断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加强涉审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加强信用机构行业建设,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信用建设;

四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方面,要深入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加强社会领域信用建设,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

五是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方面,要推进司法信用信息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检务公开,不断完善司法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建设。

六是推进信用+大数据建设,明确提出加强市信用平台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探索建立公共信用评价体系、拓展信用应用激励场景建设、依法推进联合惩戒、建立跨地区信用大数据合作机制、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等七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七是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一方面要加强信用主体利益保障,另一方面要推进信用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

八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该工作要点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信用主体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积极推进第二批信用示范试点建设。

就是提出了包括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资金保障、抓好责任落实和完善工作机制等在内的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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