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3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并且强调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专题出台了乡村建设“1+13”方案体系,即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以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河南省县域国土空间一体化规划行动方案》《河南省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方案》等13个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方案,对我省乡村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侯红市长专门做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已制定的相关文件再细化,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精神和市领导批示,推动我市在乡村建设行动上迈大步、走前列,我市围绕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任务,瞄准当前乡村建设的弱点和短板,制定了《郑州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3号)

3.《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专项方案的通知》(豫农领文〔2021〕7号)

4.《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郑发〔2021〕4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推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县域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保障措施。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乡村建设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明确了我市编制乡村规划的目标、内容和保障措施;第三部分推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细化了我市乡村交通、供水、清洁能源、信息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物流、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第四部分推进县域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细化了我市乡村教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目标;第五部分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明确了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任务目标;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分类推进、示范创建、投入力度、部门责任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我市乡村建设行动的具体措施。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解 读 人:张留潮

联系方式:61710525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