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9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精神,全面加强软件产业园区的统筹布局和科学管理,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郑州市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现对《认定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精神,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集聚、特色鲜明、服务健全的软件产业园区,支撑郑州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工信信软〔2021〕1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认定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认定管理办法》共六章20条:

第一章是总则。共4条,主要是对软件园区定义、目的和意义进行了明确,明确提出软件产业园区是指经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集聚度较高,软件产业具备相当基础和规模,产业服务体系健全,以软件和信息技术开发、生产、服务、外包和出口为主要产业形态的产业园区;园区应对标国家、省、市软件产业发展布局,明确发展定位,突出重点领域,聚集市场主体,完善产业生态,推进技术产品创新和成果转化,引领带动全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是认定条件。共1条,主要明确申报郑州市软件产业园区应当经各开发区、区县(市)正式批准设立,符合郑州市软件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园区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招商规划、配套保障措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管理人员;具有完善的产业公共服务能力;园区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聚集度较高,拥有若干规模以上软件企业,且企业应拥有业务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园区内企业年度软件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等条件。

第三章是云上软件园区。共3条,明确云上软件产业园区需在实体软件产业园区的基础上通过搭建云上管理服务平台,突破物理空间限制,实现产业服务能力和产业聚集的最大化,构建全市“实体+云上”相互支撑的产业园区体系。明确提出,云上软件产业园区要具有科学规范的运行管理办法;应具有云上管理服务平台,“实体+云上”注册的软件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其中通过“云上”注册的企业不低于总数的30%。

第四章是认定程序。共6条,明确认定程序:由园区自愿申报,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认定公示并授牌。

第五章是管理考核。共4条,明确通过认定的软件园区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园区日常工作的具体指导;市工信局负责对园区每年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每三年对园区进行重新申报复核。

第六章是附则。共2条,明确《认定管理办法》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为郑州市软件产业园区申报书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张永朋 

联系电话:6788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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