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就《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 “外贸贷” 融资业务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9-12-28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问:外贸贷”、出口退税贷业务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稳外资稳外贸相关文件的精神,创新外经贸发展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破解企业融资难题,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19〕27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外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郑政〔2019〕28号)。

根据郑州市政府有关精神和市商务局的具体要求,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外贸贷业务实施主体和出口退税资金池的托管机构, 负责外贸贷、出口退税资金池专项贷款两项业务的运营和资金管理。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外贸贷”业务

答:“外贸贷”指导思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银行发放外贸企业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引导合作银行降低中小微外贸企业贷款实物资产抵质押要求,扩大出口信保保单、出口退税账户质押、应收账款、出口订单等贸易融资规模。

外贸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杠杆,通过增信、信用保险、风险补偿等手段,调动银行贷款积极性,帮助我市中小微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问:“外贸贷”业务准入条件有哪些?

答:1工商注册地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上年度有出口实绩,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含)以下,且上年度总营业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下;

 3若通过信保融资模式放贷,企业需在保险公司投保半年以上;

 4信用资质能够通过承办银行的相关审核。

问:“外贸贷”业务产品有哪些优势?

答:1、利率优惠:专门信贷产品的人民币(外币参照该标准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央行基准利率上浮20%

    2、鼓励承办银行向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承办银行对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发放外贸贷,原则上不应要求企业补充提供其他抵质押和担保措施(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夫妻双方提供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除外)。

    3、支持承办银行向企业发放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贷款,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

问:“外贸贷”业务承办银行有哪些?

答: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浙商银行

承办网点:中国银行中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行政区支行、浙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问:如何申请“外贸贷”融资

答:符合业务标准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起申请:

1、通过向“外贸贷”业务承办银行发起申请;

2、通过“外贸贷”线上平台发起,网址:wmd.zzdb.net

3、承办机构联系方式:

   中国银行:    0371-87027205

   中国建设银行:0371-63666628

   浙商银行:    0371-66277282/66277283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 17760790933/17760790763

 

解读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人: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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