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067/2018-00042
  • 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综合,信息公开
  • 2018-02-12
  • 2018-02-12
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制度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区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南和目录编制制度。

一、公开原则

凡属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予以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公开内容

政策法规、文件解读、景区规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人事信息、依法行政、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类:包括由上级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管委会制定的各项制度等。

职责业务类:包括管委会职责、权利、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指南、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

内部管理类:包括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及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景区快讯、信息、文章、简报、会议纪要及每周工作计划等。

其他类:包括需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群众关系的热点问题,可供下载相关资料等。

三、目录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四、政府公开信息《指南》编制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我区网站上查阅。(http://hhscenic.zhengzhou.gov.cn/)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我区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区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区主要采取网上公开。

3、公开时限。以我区名义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我区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区提出申请。我区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行政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黄河景区行政办公楼一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68222096;传真电码:68222106,通信地址为郑州市黄河南岸1号,邮政编码为450042,电子信箱地址hhfjmsqbgs@126.com。

2、申请形式。向我区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我区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应在信封或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我区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能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我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我区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我区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我区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区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我区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区未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