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067/2020-00129
  • 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2020-12-23
  • 2020-12-23
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我委政务公开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要即时掌握了解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我委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

第三条 明确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确定重大、较大、一般等舆情等级,准确判断回应价值。强化舆情风险评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议分析等方式,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处置预案。

第四条 对网上出现的重大敏感政务舆情,政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当事单位和相关方面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按程序报批后进行处置。

第五条 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通过网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第六条 健全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推进政务微信与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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