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074/2020-00099
  • 郑州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2020-04-02
  • 2020-04-02
郑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局政公开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试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郑州市统计局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局各部门和个人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五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内容的完整性。各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完整,不公开的是否有依据

二)公开的及时性。各项公开事项是否按程序执行,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

(三)信息的安全性。是否进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四)依申请回复情况。是否及时流转依申请材料,按规定按时回复有关申请内容。

(五)服务与监督情况。在统计服务中是否被社会公众赞扬或发生社会公众不满意投诉情况,是否按社会公众的投诉和意见进行整改。

(六)其它考核内容。 

第六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