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074/2018-00001
  • 郑州市统计局
  • 信息公开
  • 2018-01-05
  • 2018-01-05
郑州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郑州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现对郑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统计数据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4号

邮编:450007

电话:0371-67185537

一、概述

2017年,郑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统计职能,全面提高信息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保障,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协调工作,并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统计信息公开查阅点等信息予以公告。

(二)加强制度建设。及时编制郑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细化职责分工,严抓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拓宽发布渠道。政府信息由处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签发,主办人员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服务网、郑州市统计局网站(内网和外网)、统计官方微博微信、经济动态、统计概要、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渠道统一发布,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三)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组织郑州市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和交流座谈,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自查整改。在主管部门月度、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基础上,郑州市统计局加强日常自查整改,对信息更新频率、语句文字、统计数据发布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进行通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郑州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调查、统计研究、统计报告、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统计制度方法、领导讲话、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郑州市统计局出版发行《2017郑州统计年鉴》《郑州统计概要2017》,并通过郑州市统计局内外网发布信息2398余条,郑州市人民政府网78条,郑州市政务服务网159条,郑州市统计局官方微博143条、微信242条,向郑州市委信息处、郑州市政府信息处报送信息119篇,在《河南日报》《郑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郑州市统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件。

(三)群众咨询情况

2017年郑州市统计局接受社会公众来信来电来访咨询500余人次。其中统计信息咨询电话接听答复46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49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居民收入、消费支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居民住房价格以及我市GDP、各行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谋划

2018年,郑州市统计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职责,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抓细抓常抓严,积极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做好统计信息发布,更好地对接和满足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