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0255/2021-00001
  •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
  • 公示
  • 2021-01-21
  • 2021-01-21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2020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科学指导下,我中心结合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创新,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拓展公开途径、注重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对机关及所属市场分中心开展督导检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探索政府信息工作工作新路径。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单位名称变更,适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处室负责政府信息提供,尤其是重点领域及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配合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发布等有关事项。2020年,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我中心向市政府信息联络处报送工作信息30余篇,通过《郑州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开市场信息190余人民日报、河南日报、郑州日报、郑州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公开市场报道200余篇,其中中央及媒体公开报道60余篇,研判整理舆情周报60余期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建设。2020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完善了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发了《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系统信息报送并适时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严格执行制度性、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三是做好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郑州市场”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及相关发布审核制度运行及管理,年度发布信息190余条,全年实现零差错。其中《建设农贸市场“五化”郑州标准,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靓丽名片》一文被市政府办公厅评为2020年度郑州市政务新媒体优秀原创作品在全市通报表彰。

四是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中心高度重视工作培训采取自学加集中学习的形式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11月17日,中心办公室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围绕政府信息报送、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深入讨论交流。进一步提高了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由于我单位无行政审批、处罚等职能,按照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已将中心门户网站关停,由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政务服务网及“郑州市场”公众号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本年度,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为财务预决算内容,此内容为我中心主动公开内容,在中心政务服务网站(https://

admin.zhengzhou.gov.cn)及已公开。后与申请人沟通对接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该内容邮寄给申请人。此外,我中心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也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7

4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经过自查自纠,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开展深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多样化上亟待提升;三是在信息报送质量上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人员整体能力有待持续提高。

下一步工作中,我中心将持续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解放思想、提高站位,以群众的信息需求为中心,把握信息发布的特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紧扣工作职责,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回应热点问题,人性化提供各类便民服务,确保信息能够满足公众需求,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为郑州市场发展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20201225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