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5085/2021-00081
  •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
  • 依申请公开
  • 2021-01-14
  • 2021-01-15
依申请公开

(2021版)

一、工作机构

郑州市供销社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供销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20号院市供销社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冬    季: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电话:0371-67170123   

传真号码:0371-67177000

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20号院市供销社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00

电子邮箱:zzcoop@126.com

二、公开程序

(一)提出申请

填写《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具体方式有两种: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已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附件

郑州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