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21-00044
  • 郑州市商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1-01-04
  • 2021-01-05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郑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嵩山北路4号

联系电话:0371-67185645    传真号码:0371-67446395

通讯地址:郑州市嵩山北路4号

邮政编码:450052

邮箱:swjbgs205@126.com(建议申请人可在邮件发送成功后与我们联系确认,电话0371-67185645)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二)申请步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郑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engzhou.gov.cn)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说明:郑州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专用邮箱于2023年7月28日18时更换为swjbgs205@126.com,特此说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