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821951/2021-00093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1-01-04
  • 2021-01-04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16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电话号码:0371- 66972970  传真号码:0371-66978878

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16号

邮政编码:450052

电子邮箱:zzscjgysq@163.com(仅用于接收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有关意见建议)

二、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提交《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见附件,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电子邮箱申请。通过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专用邮箱:zzscjgysq@163.com提交申请,应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此邮箱只用于接收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数据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自行领取等方式答复。

4.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说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专用邮箱于2023年7月28日18时更换为zzscjgysq@163.com,特此说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