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0-00187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 2020-04-14
  • 2020-04-23
  • 通告
  • 郑技领办〔2020〕7号
关于印发2020年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14日        

 

 

2020年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85万人以上(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三、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依托“1+16+X”人才培训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 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技师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年培训8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4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2. 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计划。引导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区域、行业企业和培训就业需求,探索“整体推进”与“项目制”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年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0万人次、“两后生”0.4万人次、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万人次、退役军人0.4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5万人次、“巧媳妇”工程从业人员培训1.2万人次、残疾人0.3万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60%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科协)

3. 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落实脱贫攻坚战略,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服务,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财政局)

4. 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现代服务业强市建设,大力开展养老、家政、托幼、快递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年培训8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3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5. 实施建设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河南省建设行业“333”人才工程(培育30000名装配式生产施工技能型产业工人、3000名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300名装配式高层次专业人才)为牵引,加大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具有建设行业特点的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和智能建筑等新产业培训,年培训5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3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2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6. 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计划。严格执行高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普遍组织开展化工、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年培训4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2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

7. 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计划。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农业广播学校、郑州科技进修学院、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实现“一户一技”“一村一产”“一乡一业”“一县一品牌”建设,助推郑州技能普及型城市建设,加快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年培训0.5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0.3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科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8. 实施大众创业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和开业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主开展创业培训,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校生和毕业生开展创业意识等培训,年培训5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9. 实施国际服务技能提升计划。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发挥“中原丝路”陆、海、空、网优势,紧盯我市产业品牌技能人才需求,大力开展航空物流、电子商务、餐饮服务、导游导购、理财规划等技能人才培训,年培训7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2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36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0. 实施文化品牌技能提升计划。根据“文化河南”提质发展要求,深入挖掘姓氏文化、黄帝文化、汉字文化等根亲祖地文化资源,演绎好嵩山、黄河、黄帝、商都等历史文化,打造郑州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对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河南)老字号领域,申报建设一批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0.5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广旅游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11. 实施城市管理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计划。对接河南省“百城提质”建设要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市政、环卫、交通、城管、物业、绿化等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年培训6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3.2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4万人。(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2. 实施“幸福郑州”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计划。围绕建设郑州生态文明、绿色环保、幸福宜居城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园林绿化、环境环保、安保服务,城市卫生、低碳出行、垃圾分类、清洁家园、社区服务等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年培训5万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8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4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建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3. 实施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优质培训机构进监所”活动,对有劳动和就业能力、有培训意愿、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在押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年完成补贴性培训0.8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社局)

14. 实施技能扶贫、技能脱贫援助计划。积极组织各职业院校赴对口扶贫地区开展招生就业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扶贫政策宣讲等活动。鼓励各职业院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开展订单式培养、系统培养、专项培养、复合技能培养等,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委)

15. 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计划。深推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岗位练兵工作,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河南省选拔赛为牵引,统筹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和百万职工技能比武等活动,积极申办承办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各级世赛基地的建设。引导企业职工、院校师生等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竞赛等。(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6. 实施境内外技能交流研修计划。支持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集训晋级选手、专家教练团队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等活动。适时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职业院校教师参加境内外培训、业务研修、国际大型工业展和国际发明展观摩交流等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二)激发主体活力,持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17.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最高可达职工工资总额的8%。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并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书面备案申请(附内设机构成立文件、培训场地、专业师资、设备、教材等材料),经专家实地评估、批复同意后,一并纳入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可面向内部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补贴性培训。纳入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的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对子公司开展的跨区域补贴性培训,应向子公司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备同意。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年培养企业新型学徒1.05万人以上。鼓励郑州辖区所有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面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

18. 发挥职业院校基础作用。持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和职业培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支持职业院校大力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毕业生或培训实训人员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中、高职职业院校年度培训规模由市教育局确定。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普通技工学校年完成补贴性培训分别不得少于2000人、1000人、500人(其中,企业新型学徒制分别不少于500人、300人、100人)。(责任分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9. 发挥社会培训机构支持作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政策性补贴向2018年以来未因办学发生责任问题、2019年度年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实施项目带动,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20. 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推进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支持申报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一体化”教学实训综合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技能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等。强化项目支撑,支持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积极组织和择优推荐企业生产一线、职业院校教学一线高技能人才和骨干教师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师资境内培训等。(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1. 创新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持续推进郑州金蓝领网络大学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全面推动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实现疫情防控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两不误、双促进。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鼓励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积极开发优质数字化资源。探索创新实施“互联网+微课+基地”的线上学习、线下实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积极评选推荐优秀“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纳入省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积极组织评选、申报、认定一批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2.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劳动者技能培训需求,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作业安全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书为重点,对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大力开展以疫情防控知识、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通用职业素质、岗位技能理论知识和实训操作技能知识点等为内容的职业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劳动者高质量就业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水平

全面运行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根据年度补贴性培训申请表(见附件2)规定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

23. 开班申请。企业或培训机构培训开班前,须制定培训计划,提交培训开班申请(年度补贴性培训申请表、教学计划和培训学员花名册、诚信承诺书),并将学员信息录入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审核通过的按计划组织实施。

24. 过程监管。推行指纹签到、人脸识别、蓝牙签到等模式,理论教学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开班当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低于计划申报人数90%的取消本次培训班;抽查中培训学员平均人数低于开班人数90%的,补贴资金按平均人数为基准予以核拨。企业或培训机构要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学员出勤管理以及培训资料、视频、档案留存等工作。

25. 结业考核。落实省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要求,补贴性培训实行线下考核。培训学员的评价考核,须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开展。结业前3天(“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考核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通过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或以纸质形式等提出考核申请。结业考核情况需在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上如实填写,并作为发放补贴的重要依据。

26. 资金拨付。由个人、企业或培训机构持年度补贴性培训申请表、学员花名册等材料申领补贴。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及审核工作,在相关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相关资金。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年度内不可重复享受。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按照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推进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研判,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实施,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严格落实培训数据月报制度,强化培训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于每月3日前报送培训台账数据至邮箱347653112@qq.com。市人社局做好培训工作召集、调度、督导,培训信息收集汇总和数据台账统计等工作,定期通报和上报培训工作落实推进情况,适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停止线下培训和评价活动,支持鼓励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

(二)强化质量监管。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左右,每班人数不得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5分钟。技能实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5%。培训后凡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作业安全证书)、专项职业资格证书的,应优先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强化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拨付准确无误。

(三)强化政策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将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作为领取培训(鉴定)补贴的必备条件,优化培训补贴支付方式。国家新公布职业工种自动纳入补贴目录。创新实施培训项目制和补贴申领告知诚信承诺制,简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探索建立培训后即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制。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培训且履行请假手续的,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并计入培训到课率。对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培训,优先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优质培训机构进行合作,合作机构可跨区域培训,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备,在提交材料时可将培训人员住址或单位信息统一用监狱、戒毒所名称替代(监狱、戒毒所须留存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资料备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以省部共建中国工匠精神传承示范区为着力点,加大春节、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等重要节点宣传,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年活动,持续打造“技能郑州”宣传品牌。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鲜明导向,推行技能导向激励机制,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大激励表扬力度,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附件:1. 2020年度郑州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目标任务分解

2. 2020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

3. 郑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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